1995年,沈阳市总工会决定并经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批准,成立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沈阳办事处,是沈阳地区唯一的派出机构。多年来,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和沈阳市总工会领导下、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大力支持下,紧紧依靠工会组织网络,始终坚持自愿性、互助性、公益性的原则,组织职工参加各项互助保障活动,宏扬了“聚小钱,办大事”、“无病我帮人,有病人帮我”的互助互济精神,为发扬光大新时期沈阳工人阶级团结有爱、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增添了新的内涵,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,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2024年,为推动辽宁省职工互助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,更好的服务广大职工,辽宁省互助保障工作推行省级统筹,授权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沈阳办事处代行省级统筹管理职权,开展全省职工互助保障工作。